因“脸红”被质疑酒后执法,这些警察蜀黍可怎么办?
你脸这么红,肯定是吃酒了!
对,你酒后执法!
5月29日,重庆民警刘咸利因连续工作“脸太红”,被一名醉酒男子质疑酒后执法,引发百余人围观。随后又有两名男子跟着起哄,要求民警当场去医院抽血检查。任凭怎么解释对方就是不听,搞得刘警官百口莫辩。
最后民警和3名男子一起进行酒精呼气测试,测试结果为民警酒精含量0mg/100ml,3名男子中有2人饮酒。
经查,带头闹事的男子因之前被交巡警贴过5次罚单,所以对警察心生不满,另两名男子则是跟着起哄,想找寻存在感。目前3名男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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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警察蜀黍在很多情况下都会脸红,比如:
你脸怎么红了?
青春焕发!
你脸怎么又红了?
冻的
你脸怎么又双叒红了?
火场救人,燎的
怎么又双叒叕红了?
为破案连轴转,累得...
这次脸红,还有什么可说的?
蜀黍脸皮薄
看吧看吧,无论风里雨里、水里火里,哪里有危难,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,蜀黍们不容易啊!
在此,艾特想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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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击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秩序,是警察的职责所在。配合警察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,无理取闹甚至是打骂、侮辱警察,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!
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:
(一)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;
(二)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;
(三)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、搜查、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、场所的;
(四)对执行救人、救险、追捕、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;
(五)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。以暴力、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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